关于
户口迁移办理部门的回答为 (1)夫妻投靠:凭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结婚证》、《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等,到居住地户籍派出所填写《申请落户审批表》后,到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工作指导科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2)老人投子女: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需到本市投靠子女的,凭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子女单位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到居住地户籍派出所填写《申请落户审批表》后,到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工作指导科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3)子女投父母:凡未满22周岁的未婚人员需投靠父母的,凭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到居住地户籍派出所填写《申请落户审批表》后,到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工作指导科签发《准予迁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