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其中,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综上所述,我国公司主要包括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成立公司的流程大同小异,设立股份公司,发起人应该先认购股份,然后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完成实缴资本。之后选举产生董事会,制订公司章程,向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成立需要准备很多文件,如果是募集方式成立,还需要提交创业大会的会场记录及股东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