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订立买卖契约。
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
产权问题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契约,以此得到法律的确认。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3.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依照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
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4.
缴纳税费。办理完立契手续后,买卖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签证手续费和
契税。5.办理产权转移
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
房屋产权和
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
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