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中关于每个罪名的犯罪构成内容规定的都不太一样,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要是规定的一样,那岂不是无法区分不同的犯罪了。上文中小编对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作出了明确的介绍,实践中需要先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此罪,然后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