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子女对父母的房子不存在天然的
居住权。
居住权是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设立的。
倘若父母通过
遗嘱等方式清楚地指定子女在其离世后可以居住该房屋,又或者在生前与子女签署了居住权合同,约定子女享有居住权,那么子女就拥有居住权。
然而,仅仅凭借亲子关系,子女一般不能直接主张对父母房子的居住权。
要是子女确实因为困难等原因而没有其他住所,就可以与父母进行协商,争取在一定期限内居住,倘若父母同意,就可以形成口头或者书面协议。
总之,子女是否拥有父母房子的居住权,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要是有争议的话,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