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的租赁法律
法规中,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使业主得以合法地保留部分(甚至全部)所收取的押金:首先是
承租方未能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租赁用途来正确地使用和管理该住房,从而对此物业产生了明显的负面影响;其次是当租房合约到期时,租户未能遵循合同中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将房产恢复到原有状态或者彻底打扫打扫清洁卫生;再次是租户未经业主事先许可意见下
擅自转租他人使用;再者是承租方未能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准时、全额支付租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经过经济公司多次提醒
追讨后仍然拒付;最后就是由于租户的
故意行为,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产生严重的损害,然而他或她并没有承担起修复或者
赔偿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