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给子女的房子在特定法定情形下能拿回。赠房属赠与合同,通常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或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房子完成过户后权利转移,一般不能随意撤销。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赠与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若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
3.撤销赠与后,及时要求受赠人返还房屋,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1)赠房行为属于赠与合同,通常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2)若房子已完成过户,权利转移,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不过当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若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撤销后可要求返还房屋。
提醒: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务必留意。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房子未完成过户,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二)若房子已完成过户,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但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三)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撤销后可要求返还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1.赠给子女的房子,在特定情况能收回。赠房是赠与合同,没过户前赠与人能撤销,但公证或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2.房子过户后权利已转移,通常不能随意撤销。
3.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近亲属、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赠与人一年内可撤销。
4.受赠人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失能,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六个月内可撤销,撤销后可要求返还房屋。
结论:
赠给子女的房子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可以拿回。
法律解析:
赠房行为属于赠与合同范畴。通常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若房子已完成过户,即权利已转移,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不过当受赠人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赠与人能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是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撤销后可要求返还房屋。如果您在房产赠与方面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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