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合约尚未结束便遭解除的状况之下,
赔偿事宜的关键便在于得以追溯的解除理由以及契约所明确规定的条款。
例如,倘若解除的原因系源于出租方的严重
违约行为,诸如非法
收房等,那么租户可能依法有权申请退还其未实际利用的租赁期限内的租金及押金,甚至有权利要求给予赔偿,以补偿提前终止合约可能带来的相应损失,例如搬迁所需的高额成本及寻找新租房场所所需要支付的额外开支等。
而若是因为租户自身出现了严重
违规行为,例如未能按期足额支付租金等原因导致解除租赁合约,则出租方可能会依据相关规定扣除押金,并向租户索赔
违约金,以便弥补由于违约行为产生的
经济损失。
除非合同中有明确详述有关违规责任的赔偿计划,且该计划并不违反任何现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通常会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
但是,如果对于
违约金标准的设定过高或者过低,
当事人则可以依法申请由法院或者
仲裁机关对其进行恰当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