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下,从一般的法律规定来看,
购房者通常拥有撤销购房决定并退还房屋的权利。
然而,需明确的是,虽然双方尚未正式
签订合同,这并不代表其关于
商品房买卖事宜的合约意愿无效。
换句话说,未签署有效合同并不足以构成
退房的充分理由。
但是,如果您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
定金或者其他预付款项,并且双方对于定金的性质以及退还条件有所约定的话,那么可能需要根据这些约定来处理相关问题。
如果双方并未达成任何关于定金的约定,并且由于您自身的原因拒绝购买该房屋,那么开发商有权拒绝返还您所支付的定金。
反之,如果是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未能顺利签约的,您则有权申请退回定金。
另外值得强调的是,如果在此之前您与开发商之间存在其他书面或者
口头协议,这些协议同样可能会对您是否能够成功退房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存所有与此相关的
证据资料,以便在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