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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厦房产一房两卖是否构成欺诈

一房两卖之行为,往往被视为欺诈行为
所谓一房二卖,乃是指卖家以多种售卖契约方式,向两家不同的买家同时出售同一套房产。
从法律层面来看,该行为严重背离了诚信之道。
例如,若卖家在向首位买家签署合约之后,继续将该处房产转卖予他方,并且已经完成了产权变更手续,使得原先的买家无法成功取得房产所有权,那么这无疑属于违法违规,并且构成了实质性的欺诈行为。
原来的买家有权力按照合约中的规定,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若是在此过程中,卖家被发现存在非法占有的企图,甚至可能触犯到合同诈骗罪
但究竟是否构成欺诈以及要承受何种法律责任,其实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包括原合同条款、卖家的真实意图、具体实施行为等等。
最新修订: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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