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售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条件之探讨,我们将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展开:首先,若开发商尚未获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其与
购房者所签订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此时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该合同;其次,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向购房者交付房产,那么经过合理催告后,若开发商在三个月内仍然未能履行义务,购房者同样拥有解除权;再者,当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购房者有权提出
解除合同要求,且这一权利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另外,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购房者也享有法定解除权;最后,若由于非双方责任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则开发商有义务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
定金。
除此之外,当开发商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如期实现时,购房者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