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
逾期交付的明确时间范围,往往要参照每个
购房者与发展商之间签订的合同中所约定的交房日期为基础进行衡量。
如果在这个约定的交房日期内,房地产开发商并未能履行相应义务,将具备交房条件的房屋如期交付给购房者,那么这种行为便可以被认定为是一种
逾期交房的
违约行为。
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交房条件并不仅仅局限于取得相关的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文件,还应该包括其他一些必要的条件。
而实际的交房日期,则应该以购房者签署房屋交接单等确认接
收房屋的时间为准。
然而,如果因为诸如
不可抗力等非人为因素导致了交房的延迟,那么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能够免除房地产开发商的
逾期责任。
当然,这其中也需要房地产开发商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以及其所带来的影响程度承担起
举证责任。
总的来说,对于房屋逾期交付问题的判定,关键在于我们需要将合同约定的内容与实际交付的情况进行细致的比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