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未能按照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往往被视为
违约行为。
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交房期限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于违约行为的判定需要全面考虑到各种具体因素。
如果卖方由于诸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预知、无法避免以及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而未能按时交付房屋,那么这种情况可能并不构成违约,但是必须提供充足且有效的
证据予以证实。
一般来说,如果确认为违约行为,买方可根据合同规定向卖方提出履行
违约责任的请求,例如要求其支付
违约金或
赔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等等。
具体的违约责任应当根据双方所签署的
合同条款进行明确。
我们强烈建议您认真阅读合同中有关交房期限及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以期能够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