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借名购房纠纷案件的审判权,一般来说,应遵循专属
管辖原则,即,此种类型的
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的区域法院来审理。
根据中国的《
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实践中的司法解释,当涉及到
不动产纠纷的
诉讼案件时,应当由该不动产所处区域的联邦法院进行管辖。
因为,正如我们所了解的那样,不动产本身就是一种不可移动的财产,自然也就与争议有关的
法律关系紧密相连。
然而,在此过程中,除了需要遵循着最高级别的法律条款之外,还需仔细查看所签订的合同中是否存在关于
管辖权的明确约定。
如果合同中有明确且合法有效的管辖权条款,并且这些条款并未违背专属管辖的基本原则的话,那么就应该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任何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或者这些约定是无效的,那么就必须严格遵守不动产所在地的管辖原则。
因此,身为
当事人或者律师的您,在处理这类纠纷案件时,特别需要关注管辖权的问题,以确保整个
诉讼程序能够顺利有序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