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因
延期交房所导致的问题,通常并非物业公司承担
主要责任。
延期交房的核心责任方,在大多数情况下,应归咎于开发企业。
依照法律规定,当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准时交付房产时,便视为其已经违约。
业主有权根据
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向开发商追究其
违约责任,如要求其支付
违约金、
赔偿相应损失等等。
不过,若在此过程中物业公司有所疏忽或过错,例如对开发商无法按时交房之事明明知晓却有意隐瞒或者误导业主,那么或许应当为自身的过失行为负责。
但是,这类情形发生几率相对较低,且需提供确凿
证据以证实物业公司的不当行为与其造成的延期交房现象确实存在直接的因果关联性。
总的来说,延期交房行为的主要责任方往往是开发商,而非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