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失实信息的
欺诈手段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
法规条文,
购房者有权利追索其法律责任。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房者需要首先掌握足够且有效的
证据来证明这一点,例如书面文件、电话录音、电子邮件往来以及销售员的口头承诺等等。这些证据都应该能够明确地反映出开发商故意误导消费,或者故意隐瞒了一些关键性的事实状况。在具体操作上,购房者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权:第一种是直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提出
赔偿损失或者
解除合同的要求;如果协商无果,还可以向当地的
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以上两种方法仍然不能解决问题,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原有的
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同时还要
赔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其中可能涉及到利息损失、房屋差价损失等多种形式。在整个
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承担起
举证责任,以证明开发商确实存在
欺诈行为,以及自己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此外,购房者也需要注意
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此类事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