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空鼓所引发的延期交付责任归属问题,通常需要考虑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首要之务在于对空鼓现象产生原因进行明确区分,它可能源于
工程质量问题、建材瑕疵或是无能为力抵抗的外部干扰因素。倘若问题归咎于施工方未能严格依照合约中的施工条件和标准开展施工作业,致使房屋呈现空鼓状况,进而影响到交付时间表,那么理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主要责任。而房地产开发商在整体建筑过程中,享有监督和管理施工队伍的法定义务,假如开发公司在此方面未能尽职尽责,最终酿成空鼓及到期不能交付房屋的局面,亦必须承受相应的责任追究。作为业主,您应当妥善保存购楼合同、房屋质量监测报告等关键性
证据。在法律层面,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有关合同履行及
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向开发商提出
逾期交付房屋的
赔偿请求,其中可能涉及赔偿
经济损失、支付
违约金等内容。然而,具体的责任分担与赔偿方案,仍需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通过法律程序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