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获取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交易合同,其合法权益通常会得到法律的全方位保障。预售许可证乃建筑公司开展商品住房预售的必备凭证,这就意味着只有在持有合法有效之预售许可证明的基础上所签署的房地产交易合同,才能够充分体现出
购房者与销售方的真实意愿,并且并不触及任何法律条例所禁止的内容。因此,此类合同通常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有效性,每一方都需要按照约定
严格执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存在着诸如
欺诈、压力
胁迫或
恶意串通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无效情况,即便建筑商已经领取了预售许可证,这样的合同仍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另外,倘若建筑商在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之时便与
消费者签订了交易合同,那么该合同在
法律诉讼过程中很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除非在此之前他们顺利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换言之,要看此种交易合同能否得到法律保护,必须将诸多因素综合考虑进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