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一房二卖的事件时,确定何种类型的买受人能够优先获得补偿款的问题上,一般的接受程度遵循着以下三个标准:首先,如有买受人已经成功完成
房屋所有权的更改注册手续,他们则具有优先的权利得到补偿;次之,如果所有买卖双方都没有完成房屋所有权的更名注册手续,那么那些已经合法控制该房产的购买者将会优先享有获得补偿的权利;第三,如果以上两个条件均无法满足,就要结合考虑各个买受人权衡各位实际支付价款的多寡或者支付时间的先后来决定,这包括看他们是否完成了网络签约以及
合同成立的时间点。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实际应用到每一起事件时,法院会依据事实情况以及相应的
证据做出准确而公正的判断。若是涉及到了一房二卖的争议,购屋者应当尽早收集并保存好相关的法律证据,诸如
购房合同、支付款项的收据、以及与之相关的沟通记录等等,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