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对一套房产存在两次出让且均未能进行登记的特殊情况下,对于该房产所有权的归属判断,我们应该依据以下全面且公正的因素进行:首先,我们要考察的是哪一方能够提供更为充分的合法占有权证明;其次,如果双方都无法提供有效的占有权证明,那么我们将转向比较哪一方已经支付了全额或者绝大部分的
购房款项;最后,如果前两项条件仍然无法区分出优劣,那么我们将依据哪一方率先与卖方签署了正式的
买卖合同作为最终的判断标准。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任何一个具备合法占有权的购买者,其所享有的权利都是具有优先性的。同样地,如果在双方都没有合法占有权的前提下,那么已经支付了全部或者绝大部分购房款项的购买者,他们的权利也会被赋予更高的优先性。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涉及到的具体情况往往非常复杂,因此我们必须结合各种
证据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如果您不幸遇到此类问题,强烈建议您立即着手收集并妥善保存所有相关证据,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