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依照事先达成的交房协议的约定进行房屋交接,这一行为通常被视为一种违约行径。从法律角度来看,交房协议实质上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合约。一旦出现一方
当事人未
履行合同规定的交房义务这样的情况,那就意味着该方当事人违背了合同的约定。针对这种
违约行为,违约一方理应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责任形式则有可能涵盖支付
违约金、
赔偿损失以及继续履行合同等多个方面。关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通常都会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然而,若合同中并无相关条款,那么受损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
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自己带来的实际
经济损失,例如额外支付的租金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判定是否构成违约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
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
免责事由。倘若确实存在这些事由,并且违约方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其对于违约行为的发生并不存在过失,那么他们可能会因此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