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
司法诉讼主体应以具体事件情节为依据做出判断。假设
纠纷主要是因为房产中介未能得到相应的服务费用或者违反了相关的中立协议,那么这种情况下,中介机构有权作为原告提
起诉讼。例如,中介公司按照当初商定的方案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但是并没有获得相应的报酬。相反的,如果争议焦点主要围绕着
房屋买卖合同的执行状况,如买方未能如期支付款项、涉及到房屋品质的争议等等,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应该由买方或卖方作为原告发起
诉讼。因此,关键就在于明确区分和确定争议的核心要点以及违约方究竟归属于哪一方。举例来说,若是由于房产中介的过失而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买方可以选择对中介公司
提出诉讼;反之,如果买方自身也存在
违约行为,从而引起纠纷的话,那么卖方可寻求通过诉讼手段要求买方承担相应责任。简言之,只要是那些受到
侵权行为直接影响的一方,就享有发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