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售期间的房地产交易合同是否能够直接用来办理
居住证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是行不通的。因为办理居住证的时候,有关机构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供现实居住的相关证明资料。例如,已经履行完毕并正式生效的
房屋租赁合同以及
房产证等具有
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件就是很好的证明。然而,对于未竣工并交付使用的“
期房”,因为它不代表您当前实际所处的居住状态,所以这类合同在办理居住证方面的作用并不显著。但是,如果您还能提供其他的一些合法居住
证据,例如,经过备案手续的租房协议,或者来自亲戚朋友的住房借用声明等等,那么仍然有可能被认可用于办理居住证。当然,具体的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为各地政府政策和规定的差异而有所区别,因此,我们强烈推荐您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或是社区行政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更为详尽的咨询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