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地产购置过程中,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会促使
定金合同被判定为无效,进而导致买方有权要求退还两倍的
定金:首先,卖方明确表达了其不愿
履行合同中的
主要责任,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不愿意出售房产的情况。其次,当卖方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履行其主要义务,而且在此之后也经过了合理的催促动作,然而结果却仍然未能得到履行,例如未按时办理
房屋过户手续等行为。第三种情况则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到期之前,卖方通过自身的行为表现出其无法履行主要
债务,例如将该房屋转售给了其他买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定金合同自实际支
付定金的那一刻起便开始生效。此外,在提出要求退还两倍定金的诉求之时,必须要有足够扎实的
证据来证实对方确实存在这些
违约行为。另一方面,定金的金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价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若超过此比例,那么这部分定金将不会产生任何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