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该问题,我们需要根据
商铺租赁合同中具体的各项规定进行细致入微地剖析。实际上,若洪水被定性为
不可抗力事件,同时在所签订的合同之中并没有针对此类不可抗力情况下所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做出特别说明和约定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并不构成一种
违约行为。然而,若参照合同内容确实载明出租方应保障在特定条件下商铺依然能够正常使用,但由于洪水造成的影响已超过其正常范围,使得商铺无法继续使用,此时出租方可能存在违约现象。此外,我们也不能忽视的是,在洪水事件发生后,双方是否都已经主动采取了适当且合理的应对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损失或者尽快恢复商铺的正常使用功能。假如任意一方未能尽到自身义务和责任,那么必然会影响到对是否形成违约判定的结果。因此,总的来看,我们需要全方位考虑合同中的各类条款、双方的实际行为以及具体的情境状况,以此来判断到底是否构成了某一方的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