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高额
违约金的判断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当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其所遭受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时,一般可视为“严重超乎其所受损失”。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将对合同的履行状况、
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以及预期好处进行全面评估,从而衡量违约金是否过高。若认定
违约金过高,将根据公正原则与诚信原则对其予以适当调整。然而,主张违约金额渡过高的一方需要负有
举证责任,证明其支付的违约金确实超越了其所受到的损失。同样,对违约金的调整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点,充分考量合同的履行状况、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以及预期效益等多方面的因素,以求公平合理地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