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部分情形下,如果购买的房地产不具备齐全的五个证书,即通常所说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首付款项都是完全有权利要求予以返还的。开发商在未获取完整的五证之前便开始从事房屋销售活动,这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然而,从严格的法律角度出发,这种类型的
购房合同很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此时买方则拥有相应权力
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归还其已经支付的首付。为了
保证自身利益不受侵犯,您务必妥善收集并保存好所有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购买合同及付款凭证等。万一开发商有所抵触,坚决不肯退还款项,您也可选择通过向相关政府监管机构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发
起诉讼,以此来捍卫您的合法权益。当然,实际处理过程中的最终结果还是以全面衡量各方因素为主,比如双方在整个事件中所承担责任的大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