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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房子4年没有住,给物业协商交百分之60,物业不同意,然后发得律师函?

pub****780 山东-菏泽 物业纠纷咨询 2026.02.09 18:02:01 351人阅读

有个房子4年没有住,给物业协商交百分之60,物业不同意,然后发得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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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26307条

虽然房子没住,但物业服务一直在提供,一般不能因未居住就少交物业费。物业发律师函,意味着可能会走法律程序。建议再和物业好好沟通,说明自身情况争取一定优惠。若沟通不成,可能就得全额交物业费了,不然可能面临法律纠纷,败诉后还得承担额外费用。

2026-02-09 18:2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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