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售房屋收取
定金且尚未签署相关合同的情况下,若卖方因个人原因而决定终止交易,原则上应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并全额退还定金的两倍数额。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债权人在履行
债务后有权要求定金转为其应得的数额或予以退还;反之,若债权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顺利实现时,则无权请求返还所交付的定金。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买卖双方未能
签署合同,我们仍强烈推荐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和解方案,尽最大可能仅需退还已收取款项即可解决问题。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