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民法典》规定,对于房屋的
转租行为,必须要履行相关备案手续。
然而,请注意,是否进行备案并不直接影响转租合同的
法律效力。
换言之,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与事实,转租合同自成立之日起便具有了法律约束力,而这一切并不以完成备案登记作为必要条件。
值得强调的是,当
合同签订之后,
合同订立各方应当在30天内携带相应
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登记申请书、
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转租合同等相关材料,共同前往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
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
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
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