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旨在赋予
当事人在他人之前购买特定标的物的权益。
包括共同所有者与租户在内的诸多民事主体均可享用本权利。
需强调的是,根据我国法学界普遍认可的原则,按份共有物的持有人有权向他人转让其所持有份额的不动产或动产所有权。
对于其余共同所有人而言,他们在相同的前提条件下,也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此外,如出租方有意出售租赁房屋,应当在正式出售前的恰当时间范围内,适时通知
承租方,以便承租方能够有机会按照同样的条件优先购得该房源。
《
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