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房地产租赁企业突然离场的紧急状况,承租人可适当采取如下几项应对策略:深入理解并研究
租赁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与规定。在此情况下,承租人有必要仔细查阅自身所签订的租赁协议,以确定自身的权益以及所需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要素,这样才能为接下来的行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积极尝试与该租赁企业及相关
责任人取得联系。尽管租赁企业已无法正常运营,但承租人仍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尝试与
企业负责人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如拨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以期寻找妥善的解决方案。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申诉与举报。若经过多次努力仍未能与租赁企业取得有效沟通,承租人便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出申诉与举报,以此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