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一房二卖问题时,主张撤销
房屋买卖合同的
当事人以及
无效合同的当事人,自知晓相关情况之日起一年之内可以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请求撤销该项交易,并且有权要求卖方归还其已经支付的全部
购房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
赔偿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以及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数额的
惩罚性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
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
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