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因
订金问题引发
诉讼时,首要任务便是先确认房屋购买协议的有效性;若该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所有的订金皆应全数予以退还。此外,我们还需对协议本身是否出现了诸如
欺诈或重大误解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如若发现此类情况,便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申请撤销此份协议。在协议被成功撤销之后,所有的订金也理所当然地应全数归还给
当事人。然而,倘若以上两种情况均未出现,那么在
买方违约的前提下,订金将不予退还;而若
卖方违约,则其必须按照规定以双倍的金额退还订金。若卖方明知应
退款却拒不履行义务,买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法院强制执行退还订金的判决。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