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
购房过程中遭遇“
一房二卖”问题所带来的损害,购房者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协商调解、提交
仲裁或者正式启动
司法诉讼的途径来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种特定情境之下,购房者依法享有撤销房屋购买协议、追索已经支付的房款及相关利息、申请
赔偿经济损失等多重权益,同时还拥有向售卖方追要购房款数目不超过已然支付金额一倍的额外赔偿的权力。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售卖方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公民,那么购房者将无法获得
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法律支持,只能主张回购支付的购房款及其对应利息,并且要求赔偿所蒙受的物质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