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协商阶段内,各当事方均应以友好、尊重和诚恳的态度,对争议事项展开深入的商洽与有效的沟通;
2.倘若经过充分的协商仍然未能达成共识,
当事人便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机构或组织的协助,申请进行调解工作;
3.若在调解过程中依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有权依法启动
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
4.对于已经签订了
仲裁协议或者在相关条款中明确约定了仲裁责任的当事人来说,他们也有权利选择通过申请适用
仲裁程序来解决
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
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
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或者
侵权责任。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
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