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若以合同纷争为由提起相关
诉讼,则应由被告所属居住地或合同实际实施地所在的县级以上人
民法院负责
管辖处理。另一方面,关于涉及到
不动产权益争议的诉讼,应由
发生纠纷的不动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诉讼在
民事诉讼案件的
管辖权划分上被视为专属管辖范畴。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地域管辖制度,其独特之处在于,对于所有专属管辖的案件,均禁止其他同级别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而涉及到不动产权益争议的案件,则必须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所谓不动产,是指无法进行移动或移动后会对其使用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因此,当
当事人因
房地产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时,应向该房地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法院提交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