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子公证给子女但不过户,其法律效力如何

房子公证给子女但不过户,其法律效力如何

房屋将公证书所载事项赋予子女并不等同于物权的完整移交,即依法完成产权登记流程后,才能使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具备法律效力
换言之,若某房产并未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过户手续,那么该房的使用权利尚未得到实际转移,房屋依旧归属于原产权人家长,即便已被公正确认为子女所有,亦无法对房产拥有者进行实质性的所有权变更。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最新修订:2024-07-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