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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跑路怎样安置业主

若遭遇开发商跑路的困境,购房人在尚未完成房屋验收流程并取得房产所有权时,有权与开发商进行实质性的协商以寻求合同解约,退回已支付的款项并获取合理赔偿。倘若开发商对此不予理睬或未能妥善处理相关责任,当事人可依据法律规定,有针对性地搜集相关证据,选择独立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联合其他业主共同发起维权行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最新修订: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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