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气检测过程中,如发现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了百分之三的合理范围,买方可选择行使法定解除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卖家返还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若买家坚持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则须根据房屋面积误差比例以及双方约定的价格规则来确定买家是否需要进行补充支付、卖家独自承担相关费用、卖家给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等不同
处理方式;而当房屋面积误差未超出百分之三的合理范围时,则应以实际测量结果为准,对房价款进行准确计算。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商品房面积有误差面积比绝对值超过3%的能
退定金,未超过3%的是否能退定金根据合同约定执行。商品房面积有误差超出3%时买方选择
解除合同的,应当由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一并返还双倍
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