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所
购房屋的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相差超过3%,买方可获得
赔偿;若差异不超过3%,则应依据实际测量结果计算房价款;当差异大于3%时,买方有两种选择:解除
购房合同并获取已支付房款及利息的退还,或者选择继续执行合同,按面积误差比例以及之前双方约定的价格计算,确定是否由买方提供补充、让卖方单独担负或者依据卖方的责任予以退还或
双倍赔偿。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