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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怎么才能退回来

根据相关规定,购房者在缴纳房屋定金后,并非不可予以返还,然而仍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购房者欲寻求定金返还之权利,通常在下述几种特殊状况下,购房者有权向房地产开发商索取定金:
首先,当房地产开发商未能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也就是说在尚未达到商品房预售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法定条件之时,其与购房者间签署的购房定金协议将被判定为无效。
根据我国现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准则,无论双方签署的是《认购协议》还是对费用退还事宜进行约定,房地产开发商均应依据合同法规定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购房者;
其次,倘若房地产开发商虽未获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却故意隐瞒关键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房地产开发商必须为此承担违反诚信义务的责任,除了需要将购房者的定金如数退还之外,还应当赔偿购房者因资金占用产生的利息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
再次,在房地产开发商符合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且成功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若双方仅就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这一事项达成共识,那么购房者可以该约定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该约定进行变更或撤销,进而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全部现金;
最后,若因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然而若是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造成的,并且房地产开发商并未存在任何隐瞒或欺诈行为,仅仅是购房者单方面提出返还定金的要求,那么按照认购书中的退房相关约定,购房者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新修订: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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