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交付验收后发现面积存在差异的处理办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交由房地产测量机构重新核实测量面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了3%,那么作为购买方您有权选择解除原本签订的
买卖合同,并要求出售方全额退还所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
资金占用期间产生的相应利息;反之,若未超出3%的误差范围,则需要按照面积误差占比大小及其与原先约定的房价之间的关系来做出决策,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第
一,由购买方按照面积误差比例进行补足;
第
二,由出售方独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
三,由出售方将多收的款项予以退还,同时给予购买方
双倍赔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