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二手房纠纷专题 > 厦门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厦门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涉及房地产买卖交易活动中,倘若卖方在接受买方支付的购房定金之后,竟然采取违背承诺的不当措施,那么卖方就必须遵循定金罚则,严格按照要求向买方全额归还原始定金,同时还得承担双倍的赔偿责任。在此期间,定金的具体金额可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定金的额度不能超过交易标的物实际价值的20%,因为如果超过了这个比例,那么超出部分将不再具有法律应有的效力。
另外,无论作为接收定金的一方还是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有人违背约定的义务,也都要面临双倍返还定金的后果;而对于那些支付定金的人来说,一旦违约行为发生,他们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回。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最新修订:2024-07-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