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住宅楼房的滴水现象严重影响到了邻居们的权益,相关责任方必须要依法承担其
侵权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立即停止侵害以及对受损方进行相应的
经济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第二百八十八条
法规,在关于不动产的
相邻权利方面,双方
当事人都应该本着有利于生产经营、便利日常生活、相互之间保持和谐共处、公平公正且合理的原则去妥善处理好
邻里纠纷。
另外,根据相关第二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对于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来说,在因使用如供水、排水、通行以及铺设管线路径等等类似这样需要利用到相邻不动产的情况时,他们有义务尽可能地减少对相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可能产生的损害。
最后,根据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当侵权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时,被
侵权者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起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一系列的
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
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