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租赁纠纷的司法
管辖权问题,通常会倾向于在租赁房屋所在地区域的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按照现行法律条文来看,这种涉及房地产租赁关系引起的争议被视为一种特殊类型的
不动产纠纷,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不动产纠纷应由其所在地的法院专属
管辖。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租赁纠纷的司法管辖权应归属于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
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