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纠纷乃一类显露多变且覆盖领域广泛之民事冲突,具体阐述,其乃是由涉及到的房地产及其
土地权属问题所诱发之诸多权益争议。若不幸遭逢如此
纠纷,作为其中的利益攸关者——各位公民,我们可以考虑依据具体情形,尝试运用以下三种途径以寻找行之有效的
纠纷解决策略:
首先是调解途径,这是指在具备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的协助与调停之下,纠纷各方能够在平等、自由的环境中,通过深入的沟通与协商来化解矛盾,进而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在我国现行的社会制度框架内,各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村委会以及
居委会等皆已设立了相应的
人民调解机构,负责处理包括房地产纠纷在内的各种
民间纠纷事宜。
其次是
仲裁程序,这类似于一种“准司法”行为,由
仲裁机构对房地产
纠纷案件进行全方位的调查研究,明确事实真相,划分纠纷责任归属后,依据法律
法规作出具有权威性的裁决。该裁决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经公布,各相关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最后则是
诉讼手段。身为公民,当您面临诸如房地产纠纷这类的民事冲突时,您享有权利依法向有
管辖权审理的人
民法院
递交诉讼申请,以便借助合法、公正的审判程序来彻底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