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商
逾期交房问题,可向当地房管局进行投诉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以及双方签署的书面合同规定,在完成竣工验收并且取得工程验收合格证明,以及获得交付使用许可证之后,方能将
商品房正式交给
购房者。因此,我们应该从此类证书的颁发之日起,作为房屋实际交付时间的起点。若您对于所购房屋的质量存在疑虑,有权要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详细检查。如果确认是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了交房延迟,那么我们应当严格遵循
合同条款进行处理,以文字为依据,切实保障自身权益。若以上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申请。若仍未得到满意结果,最后的手段便是诉诸于法院。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
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