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期房签署预售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若开发商已取得完备的“五证”,则其所签订的预售合同便具有
法律效力;反之,若开发商未能获得全部“五证”,那么它的行为便违反了国家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由此缔结的预售合同自然也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