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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以个人名义买房的归属需分情况认定,不能仅依据登记名字判断。
法律解析:
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以个人名义买房,即便仅登记一方名字,该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归一方所有的,依照约定处理。若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且能证明购房款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过,若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若你对夫妻房产归属问题存在疑问,或需要制定财产约定协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6 17:1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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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产归属需结合购房资金来源、婚姻状况及书面约定等因素综合认定。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以个人名义购房,即便房屋仅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夫妻双方已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该房产归一方单独所有,则依照约定确认归属。
2.一方使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且能提供证据证明购房资金全部来自婚前个人财产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过,若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屋贷款,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向对方主张相应补偿。
3.为避免房产归属纠纷,夫妻双方可在购房前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房产的归属情况,协议内容需清晰约定房产的所有权人、购房资金来源及后续权利义务等细节。同时,购房时应妥善保留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公证文件等,以便在产生争议时能有效举证。
2025-12-26 15:40: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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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屋,即便仅登记在购买方一人名下,一般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情况中,购房资金来源于双方共同财产,房屋的取得与夫妻共同生活存在关联,因此不因其登记在一人名下而改变共有属性。
(2)夫妻双方若就该房屋归属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归其中一方所有,则按照协议内容确定房屋归属,书面约定的效力优先于默认的共有规则。
(3)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全额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且能提供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来自婚前个人财产的,该房屋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4)若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支付房屋首付,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那么房屋的首付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购买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要求相应补偿。
提醒:夫妻以个人名义购房时,应注意保留购房款来源的相关凭证,如需约定房屋归属,需签订书面协议并确保协议内容明确合法,以避免后续权属争议。
2025-12-26 14:2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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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购房的归属认定。若购房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房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双方对此房产归属有书面约定,约定该房产归登记方个人所有,则按照约定处理。
(二)婚前个人财产购房的归属认定。若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且能提供证据证明购房款为婚前个人财产,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若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2025-12-26 13:24: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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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屋,即便房产证仅登记一方名字,一般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
若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且能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相应补偿。
2025-12-26 13:04:16 回复